为保障春运出行安全畅通,公安交管部门充分运用智慧公安交管系统,持续加大对漏检、达报废标准车辆违法上路,以及“失驾仍驾”等各类隐蔽交通违法行为的精准治理力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壹
(资料图片)
1月29日,河西交警接预警信息,一辆小客车驾驶人涉嫌无证驾驶违法行为。经布控拦截,15时45分在浯水道与学苑路交口附近将驾驶人及车辆查处。
经查,该驾驶人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且尚未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错误地认为自己有技术,上路小心点儿没事的。目前,该驾驶人因“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贰
1月28日,河西交警接预警信息,一辆小客车已达到报废标准,仍违法上路行驶。交警随即对车辆进行布控,17时许,在黑牛城道与洞庭路交口附近将嫌疑车辆及驾驶人查获。经查,该车因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参加检验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面对交警的拦检,驾驶人称只知道该车逾期未检验,并不知道已经被强制报废了。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交警对该车驾驶人“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18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该车也被依法扣留并将予以强制报废。
叁
1月27日12时许,公安津南分局交警支队双港大队交警在外环线沿线开展治理行动时,交警核查发现一辆小客车存在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交通违法行为。经了解,临近年关事务较多,驾驶人一时忘记了车辆的检验有效期限。最终,交警对驾驶人进行法律法规和安全教育后,对其“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
交
警
提
示
驾车上路行驶,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安全技术检验,针对达到报废标准未报废的车辆,应当依法进行报废处理。“失驾”后继续驾驶机动车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危害自身和他人安全。交警将持续利用科技手段加大对涉牌涉证、漏检、报废车等严重交通违法的精准打击力度,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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