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澄迈县出台了《澄迈县关于落实“双统筹”确保2023年一季度“开门红”若干措施》,从鼓励企业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和降成本等方面出台8条具体措施,积极做好春节期间留澄外地务工人员服务保障和本地居民促消费工作,鼓励企业一季度不停工、不停产,具体措施如下:
一、鼓励企业不停工不停产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发放员工留岗补助。对春节假期(1月21—27日)期间不停工不停产且一线生产岗位达30人(含)以上的加工型企业、药品生产和研发企业、建筑业、实体服务业等(须提供单位加班补贴发放表、工资发放表或社保缴纳证明),假期期间按在岗员工100元/人/天的标准给予企业员工留岗补助(可与省级奖励金、节假日慰问金等同时享受)。
(二)鼓励外卖、快递服务不间断。春节假期(1月21—27日)期间维持我县正常运转的民生行业配送企业、快递、外卖企业,根据日均单量分档次给予一次性奖励。日均单0.2万至1万单(含)奖励2万元;日均单1万单至10万单(含)奖励10万元;日均单10万单以上奖励30万元。
二、鼓励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
(三)努力扩大社会投资。对2023年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1亿元及以上的社会投资项目,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5万元;对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额未达到5000万元,但单月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3000万元及以上的社会投资项目,一次性奖励5000元。
(四)支持工业企业扩大产能。对规上工业企业2023年一季度产值较去年同期增长10%及以上,根据一季度产值规模分档次给予一次性奖励。产值规模达1000万(含)以上、5000万以下的奖励5万元;产值规模5000万(含)以上、1亿以下的奖励10万元;产值规模1亿(含)以上、2亿以下的奖励15万元;产值规模2亿(含)以上、4亿以下的奖励20万元;产值规模4亿(含)以上的奖励30万元。
(五)支持和鼓励扩大消费。一季度投入2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发放普惠性消费券、联合商家共同开展满减促销活动等,全面提振餐饮、零售、百货、文化、旅游等行业消费,促进消费市场回暖。
(六)发放企业扩岗补助。企业在一季度新招聘员工达10人(含)以上,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且实际在我县工作的,按照1500元/人扩岗补助标准给予企业奖励(可同时享受中央或省级出台相关政策),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七)降低贸易企业运输成本。对2023年一季度外贸进出口额1000万元(含)以上,且较去年同期增长20%(含)以上的企业,按2023年一季度外贸运输费用(仅限陆运、水运)的3%予以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2023年一季度外贸进出口额较去年同比正增长,且进出口额分别达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含)以上的企业,按2023年一季度外贸运输费用(仅限陆运、水运)的1%予以补贴,单个企业最高分别不超过5万元、10万元。
(八)允许企业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因意外事故、疫情影响等导致企业2023年一季度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确有困难的,经规划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县政府同意,可以实行缓缴或分期缴纳,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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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澄迈县发改委